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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药师首次注册需要带哪些材料?一年后申请注册的需要提交什么材料?

2019-10-18 16:22:42来源:尚七网

首次申请注册的人员,须填写《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》一式二份,并提交以下材料:

1、《执业药师资格证书》;

2、身份证明复印件(A4纸);

3、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4张(其中2张粘贴在注册申请表上);

4、县级(含)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《健康体检表》原件及复印件,核对无误后将原件退回本人,其复印件留档;

5、执业单位证明。

6、注册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(即药品经营许可证、或药品生医学教.育网原创产许可证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,并加盖公章);

7、取得《执业药师资格证书》一年后申请注册的,须提交《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》。

扩展资料:

根据《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》:

第十一条 执业药师资格实行注册制度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全国执业药师资格注册管理机构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注册机构。人事部及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事(职改)部门对执业药师注册工作有监督、检查的责任。

第十二条 取得《执业药师资格证书》者,须按规定向所在省(区、市)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注册。经注册后,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、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。未经注册者,不得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。

第十三条 申请注册者,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:

(一)取得《执业药师资格证书》。

(二)遵纪守法,遵守药师职业道德。

(三)身体健康,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。

(四)经所在单位考核同意。

第十四条 经批准注册者,由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在《执业药师资格证书》中的注册情况栏内加盖注册专用印章,同时发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《执业药师注册证》,并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。

第十五条 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注册。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地区、执业范围应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。

第十六条 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,有效期满前三个月,持证者须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。再次注册者,除须符合第十三条的规定外,还须有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。

相关内容:执业药师 执业药师首次注册 执业药师首次注册需要的材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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